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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5日【員工說不來就不來、擺爛怎麼辦?勞工離職與不能勝任實務案例分析 課前揭露】Part 2

3月25日【員工說不來就不來、擺爛怎麼辦?勞工離職與不能勝任實務案例分析 課前揭露 Part 2】

民法第488條第2條:
「僱傭未定期限,亦不能依勞務之性質或目的定其期限者,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。」
又我國勞動契約係以不定期 為原則、定期為例外,因此按民法規範,實際上勞動契約是可以「隨時終止」喔!!
不過,由於勞基法對於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有特別限制,包含:
  •  終止契約事由(經濟性資遣、懲戒解僱 或 強制退休)
  •  終止契約期間(預告期)

故雇主於滿足要件前,仍不得任意終止勞動契約。

然而對於勞工而言,卻沒有上述限制!!

縱使勞基法第15條有明文,勞工離職準用第16條(預告期)之規定,但請注意該規定屬於軟性規定喔!!

因此勞工實則可回歸民法488條第2項,即可任意終止契約。(相關內容可參揭露Part 1:https://reurl.cc/v5kAxk

有無例外規範可限制勞工離職!?

工作權係我國憲法第15條明文保障,因此按照憲法意旨,人民當可自由選擇其工作與職業,國家非無必要,不得隨意限制之。

所以「能否限制勞工離職」的答案其實很清楚:不能!X

不過實務中,仍然有降低勞工無預警離職的做法!!

其中比較強硬的即為「最低服務年限條款」,即透過事前約定服務年限並設定違約懲罰,以降低勞工無預警離職的可能性。

然而,最低服務年限條款的約定,並不是一個「簡單卻有效」的方式!!

畢竟 #勞基法 第15-1條業已明文規範,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條款之限制與要件,若事業單位未能符合相關規範,則該約定即屬於違法約定,而失其效力(民法 第71條參照)

不過多數「簡單卻有效」的作法,往往都存有許多後遺症;反之,複雜的規範才能取得安全且無後顧之憂的回饋喔!!

最低服務年限條款是甚麼?

最低服務年限條款,即勞工同意在一定期間內持續提供勞務,在未滿足約定的期間前,勞工即不得任意離職

倘勞工違約提早離職,則應負擔「懲罰性違約金」與「費用返還」等處罰。

然而,勞資雙方於締結契約時候,往往處於權利地位不對等的狀態下,因此若任意使雇主得以制定該限制,無異於違反憲法工作權之保障意旨。

最高法院 96 年台上字第 1396 號民事判決明示:「又最低服務年限約款適法性之判斷,應從該約款存在之『必要性』與『合理性』觀之。所謂『必要性』,係指雇主有以該約款保障其預期利益之必要性

基上,締結最低服務年限條款的前提是,有締結的「必要性」與「合理性」,更直白地說,即雇主確實有受到該條款保障的需求。

如果雇主根本沒有需要被保障的必要,則難認該約定具「必要性」與「合理性」,則該約定應當屬於無效之約定。

甚麼是最低服務年限條款的「必要性」?

雖然一般民眾可能沒什麼感覺,但對實務工作者來說,勞動法令近年其實已有相當大幅度的進展。

如過往其實並未就最低服務年係條款予以明文規範,因此是否具備「必要性」與「合理性」,往往各執一詞難以達成共識。

不過於104年12月後,相關規範即明文於勞基法第15-1條中!!

勞基法第15-1條第1項,即為必要性之規範:「未符合下列規定之一,雇主不得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:

一、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,並提供該項培訓費用者

二、雇主為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,提供其合理補償者。」

簡單說,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條款,雇主應提供專業技術培訓,且「提供培訓費用」!!

「提供培訓費用」是本條的重點,若是事業單位內的內訓,且難以量化該內訓成本與費用,即很可能無法通過本項檢驗喔!!

所謂的「訓練成本」與「合理補償」皆應有「量化的值

一般美甲、美容產業常見此類爭議,新人進入職場並由老鳥進行訓練,多數美甲、美容業者揭會認為已付出成本,因此得以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條款。

然而,由於該訓練係屬勞工 #執行職務所必備之技術,且「由老鳥進行培訓」多 #無法量化其培訓成本

因此實際上並不符合「提供培訓費用」之要件!!難以認定屬於合法約定之最低服務年限條款(除非該訓練成本能量化展現)。

此外,公司若單純只是想避免勞工無預警離職,亦可以採第2項之規範以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條款,即提供「#合理補償」。

若以比較容易理解的操作模式,即雇主提供勞工適當的「#簽約金」。

若雇主有提供「#適當的簽約金」,此時縱使雇主並沒有提供任何培訓,仍然可使得最低服務年限條款生效喔!!且當勞工違約時,仍可要求返還相關費用、甚至給付懲罰性違約金!!

以上,由於雇主都已付出了「#實質」、「#可計算」與「#可量化」之成本,因此始得以認定公司具有「應保障之利益」,而具有簽訂最低服務年限條款之「必要性」。

不過以上都只是最低服務年限條款的基本介紹而已喔!!

  • 法院如何看待培訓費用、簽約金的合理數額?
  • 法院如何看待違約賠償數額、返回費用的約定?
  • 為何約定看起來差不多,A公司敗訴、B公司勝訴?

這些都很難以文字簡要說明,若有興趣知悉相關規範、操作與實務見解的具體內容,還請報名上課吧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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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雇主經營需求,以及實務管理之必要,本會特於110年3月下旬,開辦以下課程,詳情可至下列連結網站查看,或追蹤本會以取得課程事前接露:

✦因應基本工資調升薪酬規劃實務與成本分析✦

報名與課程簡介網址
https://www.airroc.org.tw/news2_detail/30

✦員工說不來就不來、擺爛怎麼辦?勞工離職與不能勝任實務案例分析✦

報名與課程簡介網址
https://www.airroc.org.tw/news2_detail/31

此外,本會有特別為學員建構Line群組,倘於課後遇到任何實務上的問題,皆可提出分享、討論與尋求解答喔!!